孝民政函[2025]7号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决定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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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团体准予成立决定书
吴毅翔、刘兴军、管维超、朱颖、李晓目: 你们于2025年2月28日向我局提交关于成立孝感市交通学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决定同意成立孝感市交通学会,准予登记,发给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。 孝感市交通学会成立后,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认真执行社团管理政策,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,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,按时参加年检,开展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。
孝感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 扫描分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