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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 力保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
时间:2025-01-23 16:54 来源:市社会救助中心 作者:周满 瞿莹 阅读数: 字体:[ ] 视力保护色:            


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有关要求,妥善安排2025年春节期间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市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平安过冬、温暖过年。

开展走访慰问活动,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。春节前夕,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和福利服务机构活动,全市慰问困难群众18.26万人,发放慰问资金7520万元。一是开展全覆盖慰问。拟对在册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供养对象、孤儿(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增发一个月低保金、特困供养金、养育金,标准为2024年12月份当月发放的低保金、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、养育金。惠及困难群众17.78万人,发放慰问资金7182余万元。二是领导走访慰问活动。市、县两级党政领导分组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和福利机构活动,全市走访慰问低保对象特困人员、孤儿(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4755户,慰问福利服务机构45,送出慰问金338万元。

开展关心关爱活动,排查重点对象安全隐患。县、乡两级民政部门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独居低保对象、孤儿(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和因赡养人不在身边且居家生活困难需要关爱的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排,分类建立特殊困难人员台账,逐人明确结对帮扶人,做好特殊困难对象探访关爱工作,及时解决重点困难群众生活、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,困难群众得到可感可及的服务,使他们心里温暖起来。全市排查各类困难群众51280人,发现问题55个,解决问题55个,并帮助困难群众代买药品、置办年货、代缴水电费、平整地面等。

全面落实救助政策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各地按照认定条件和工作程序,开展低保、特困人员、低保边缘家庭认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认定工作,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救助范围,对符合其他专项救助条件的对象要及时进行转办,尽可能提供救助帮扶,切实做到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、应享尽享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“救急解难”作用,对遭遇突发性、紧迫性、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,在急难发生地给予急难临时救助,做到快速响应,及时救助。春节期间,市、县两级社会救助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,第一时间接听困难群众求助电话,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,让困难群众节日期间基本生活有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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